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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签了寿险合同却得不到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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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人寿保险尤其是一些保险时效较长的人寿保险,无效保单已经屡见不鲜,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签了无效保单呢?有关专家解读《保险法》总结避免签了寿险合同却得不到理赔的八要点。

  由于人们对购买寿险知识的缺乏和购买寿险时防范意识的淡薄等原因,使很多人虽购买了寿险,却签订的是不合法、不利于自己的保单。那么,如何才能有效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呢?有关专家建议您在购买寿险时请别忘了注意八要点:

  要点之一:选择合法满意保险公司

  为了更好的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在投保时,首先就应选择好保险公司,只有选择到了遵守法规、具备充足偿付能力、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保险公司,投保人才会放心。而现在保险公司很多,从表面上“好”与“坏”又很难区别,如何才能找到好的保险公司,最好的办法就是投保人不妨到保险公司主管机关或保险行业协会去问一问,让他们推荐好的保险公司。

  要点之二:对受益人的指定要合法

  《保险法》规定,受益人可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如果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为此,投保寿险时指定受益人一定要“合法”,否则保险“无效”。

  要点之三:被保险人须有保险利益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在人寿保险中,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其他:如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

  因此,投保人在购买寿险时,如果盲目行事,可能被保险人就会得不到保险保障利益,所以,投保人在购买寿险时最好还是为以上这些人购买为妙。

  要点之四:需选择合适的交费方法

  同样是购买寿险,却一般都有多种交费方法供选择,如一次交清全部保费的趸交方式,按年、半年、季、月交纳的分期交费方式等。因此,选择交费方式上也就会大有学问,哪种方式会更合适投保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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