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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制度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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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是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三个部分组成。因此,企业年金被称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三个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四)有利于社会分配趋于合理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基于公民的社会保障权而实行的覆盖全体城镇就业人口的法定养老保险,它只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是一种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企业年金必须在履行基本养老保险义务后才得以建立,且一般覆盖企业内所有职工,因而它首先体现公平性;但它往往与职工对企业的贡献挂钩,因而又表现为以效率优先。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些企业出现了高收入群体,他们通常是企业的中坚力量,对企业的发展做出过较大的贡献。这些人希望退休后能保持较高的收入,享受较高水平的退休生活。而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既能满足他们退休后享受更高生活水平的主观要求,又能促使他们在就业阶段为企业尽心尽力、多作贡献。因此,企业年金的建立既是企业追求效率、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又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
 
  (五)有利于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发展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并不矛盾。发展基本养老保险与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同时进行,不能因为目前基本养老保险还不完善而忽视补充养老保险。建立企业年金制补充养老保险有利于分清保险的责任、减轻政府负担、适应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发展补充养老保险不能等,可以让有条件的地区、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惯例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方向,不失时机的、因地制宜的把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起来,这将有助于我国在经济起飞时期和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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