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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未亲笔签名欲退保遭拒 国寿遭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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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徐先生向本报投诉称,徐某(徐先生父亲)患病期间,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南昌分公司)一白姓工作人员劝说下,徐某为他办理了一份康宁终身保险保单。然而,该份合同未经他本人签字,白姓工作人员就“单方面”为他办理了一份(每年须交纳3750元保险费)康宁终身保险保单。事后,徐先生要求退保,却一直未果。

  投诉:未经本人签字保单却生效?

  徐先生说,1月中旬,父亲徐某在临终前拿出一份保险合同告诉他,在一位白姓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为他办理了一份康宁终身保险保单,并为他代交了一年的保险费(3750元)。老人还再三叮嘱,要他在以后的19年内继续交纳保险费。

  “在保险合同告知事项条款内,我发现有多处不实,如被投保人(我本人)身高竟被填写成182厘米,实际上我只有176厘米。在合同的最后一页,我发现竟有人在被投保人签名处填写了我本人的名字。”徐先生说,未经被投保人亲笔签名,保险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为此,他打算找人寿保险南昌分公司退保。

  徐先生告诉记者,处理好父亲的丧事后,他手持这份有争议的保险合同来到人寿保险南昌分公司,要求对方解释,并废除该保险合同。

  徐先生说,在交涉过程中,人寿保险南昌分公司一负责人告诉他,由于他父亲已过世,必须先将投保人(他的父亲)身份变更,再处理其他的事情。于是,徐先生将投保人身份进行了变更。但当他拿着投保人身份变更后的手续再次来到人寿保险南昌分公司时,对方却称之前的合同已生效,不会办理退保业务,也不会终止双方所签订的保险合同。

  公司:变更后的合同合法有效

  随后,记者来到人寿保险南昌分公司。保险公司一名孙姓经理称,徐某在为徐先生办理康宁终身保险保单时,工作人员确实没有提前向徐先生告知,白姓工作人员在向徐某发放保险合同后,要求对方将相应的内容填写完毕,再交给保险公司备案。“由于徐先生的父亲已经过世,对于徐先生反映不是他本人作为被担保人签字一说,也无法调查。”

  如果不是徐先生本人签名,那么,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否存在法律效应?在采访过程中,孙姓经理没有给出合理的答复。

  孙姓经理告诉记者,在与徐先生交涉过程中,对方同意了对保险合同重新进行变更,包括投保人、被投保人身份的变更,并且有徐先生本人的亲笔签名。“既然经过徐先生本人认可,变更后的保险合同就有法律效力。那么,徐先生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每年应按时交纳3750元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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