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投保指南 > 正文
保监会对保险投诉受理处理定时限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保监会这次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如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保险消费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其他保险消费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保险消费者投诉这块心病正越来越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日前,保监会发布《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保险消费投诉受理、处理等时限做出规定,并向全国消费者公开征求意见。
 
  保监会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对职责分工、投诉处理、监督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最主要的细节是将保险消费投诉受理、处理等时限做出了明文规定,例如,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保险消费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其他保险消费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本机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责任人批准,可以延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长期限的理由等。
 
  此外,对受理的保险消费投诉,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自受理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长期限的理由。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