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深度评论 > 正文
中国人寿保险被指“霸王条款”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12月18日,方先生(化名)向中新网金融频道反映他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鸿康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保险。方先生认为收益太低在15个月后要求退保,经保险公司核算退回款项仅为本金的40%。客户质疑“比窦娥还冤”。

  专家提醒购买保险千万注意

  庹国柱向中新网金融频道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要注意保险是什么性质的,消费者有何保险利益要搞清楚,宣传的一定要和保险条款逐一核对。销售人员有时候专门拣亮点宣传,让消费者吃亏的地方就不说。举个我的亲身经历:有一款保险说一次交10万元,在保险期间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身故,那么除了本金10万元保险还会另外支付20万,加起来应该有30万。如果我的账户多年进行了积累,赔付会更多,至少有30万。当时保险条款有一条要求投保人在65岁以下,我已经超了,我就问销售人员我已经过了65岁,条款有没有变化,他说请示一下,然后告诉我没有。于是我相信他了,结果合同拿到才发现,有一条是超过65岁没有20万元,赔付将不超过5000元。20万元和5000元是什么概念。用教训告诉大家,口头承诺不算数。

  另外就是退保费用的扣除,那些不保、责任认定要重点关注。举个例子,意外伤害只保死亡和残废,如果你受了伤,虽然是意外伤害但你没残疾,保险公司就不赔你,包括你的治疗费保险公司也不承担。消费者往往靠想象来确定保险赔付范围。我们也给保险公司提过建议这样很容易使消费者造成误解,后来保险公司进行了改进。如果消费者买意外伤害保险会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这样消费者受了伤,即使没有身故或残疾,只要受伤并发生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承诺的范围里也会进行赔付。保监会也有要求,保险公司销售保险时不能拿着单子只说三条五条,必须把保险合同里的条款给客人看。消费者虽然耽误一些时间,但是花钱买了保险,得不到赔偿就太冤枉了,如果保险条款看不懂就要马上问,保险公司会给进行详细解释。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