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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应该是保护伞而不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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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买保险的人越来越多,但保险投诉也在不断增加。销售误导、理赔一拖再拖……作为提供意外、健康、养老等各方面保障的“保护伞”,保险能否让市民“保险”成了一个疑问。业内人士提醒,市民还需多留个心眼,在投保、理赔等环节注意几大关键问题,可减少被侵权的可能性。

  陷阱1

  误导消费者,由业务员代签字

  买了保险,却不是亲自签字,发生意外无法理赔怎么办?日前,一位家乡在安徽的网友反映,自己长期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2008年初,母亲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母亲为投保人,投保了两份太平洋[5.80-0.51%股吧研报]保险公司的《小康之家·鸿运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签名由业务员代签,业务员还请母亲隐瞒真相至今。如今,这两份保单已交保费达6万多元,如果现在退保至少要损失2万~3万元。该网友认为,这两份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对本人将起不到任何保障作用。

  “保险业务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代签字,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该网友称,自己的母亲只有小学文化,业务员强调这是款储蓄保险,可以“取钱出来”,并故意避重就轻地介绍保单,存在明显误导现象,因此希望保险公司能将已缴的保费退还。

  业内:新法仅需口头同意

  不少被保险人担心代签字后,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尤其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某保险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此前实施的旧《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标的的保险合同必须本人书面签名,代签名无效,因为代签名产生的争议纠纷较多。但新《保险法》出台后,将“书面”二字删掉,只要被保险人同意,即使口头同意,授权他人签名,也照样可获得理赔。

  目前,保险公司因“代签名”拒付的情况比较少,但不排除在被保险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有的保险公司恶意不赔,因此被保险人只要写份书面证明,证明自己同意投保,或授权他人代签字投保即可。

  提醒:应了解产品风险

  如果非本人同意授权,保险公司业务员代签字,且存在误导现象,消费者可向保险公司投诉。目前,误导的形式主要包括夸大收益、忽视保障,向不适合的人推销不适合的保险,如向老年人推销投资型保险等。

  对于消费者来说,避免销售误导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了解保险合同性质和条款,不要轻易被利益返还所迷惑,投保前还应签署投保提示书,对产品风险情况有清晰了解;其次,保险产品一般有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发现合同不适合自己,可提出退保,而且不会收取退保费;第三,在投保后,保险公司会进行电话回访,投保人应再次确认对保险条款及风险的了解。

  陷阱2

  按新车价买车险理赔却打折扣

  车主日前投保了人保的车损险,按车价8万元为标准投保,并买了不计免赔险。此后在停车时,该车主与另一辆车发生碰撞,对方全责但逃逸,找不到车主,保险公司仅赔付修理费的70%,并且车价按折旧后的5万元来赔偿。

  业内:旧车投保仍是难题

  去年10月1日,新《保险法》正式实施,其第55条规定,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退还相应的保险费。此举意味着为旧车投保时,仍以新车购置价为标准计算保费将成为过去。

  但业内人士认为,旧车投保时按新车价投保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其中重要的一点是,旧车出险后,需要更换零配件时,配置的零件是新的;如果以实际价值投保,保险公司不得不考虑其中的费差。有一个解决办法是,理赔时一部分费用由车主来承担,但业内人士认为车主接受的难度会比较大,因此如果旧车投保,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可提供新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投保等方式供车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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