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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成忧虑,生前利益人寿保险有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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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前保险到底值不值得进行投资购买?下文为您分析有“生前利益”的人寿保险的弊端所在。

  “生前利益”人寿保险有蹊跷

  很多人参加有“生前利益”的人寿保险,其一原因是那些保险在投保人有重症时可以得到赔偿金,听起来万全之策,而且除了有那么多福利之外,还很便宜,有些保单的利息也很高(达到4.9%)。然而,有一些问题很多人不知情、不清楚,比较普遍的有下列各种情况:首先,简单地以为或联想到“生大病,有的赔”,或“可以代替健康(医疗)保险”,或“没有健康保险(医疗)保险也不怕,有这个保险就可以了”……很明显,这是一大误区。很不幸的是,不负责任的推销者也有意让客户有此想法,或者知道客户有这些误谬也不及时纠正,若细心查看条文,我们会发觉保障范围不宽,很多大病都没包括在内。

  很多人不知道,当得了某些重症之后,完全由保险公司来决定赔不赔和赔多少。目前并没有律例、标准、准则、公式、共识、行规或其他任何可实施、可受监督的公平、合理的处理机制。换句话说,将来投保人得了重症状后,完全由保险公司当时的政策、经营状况和当政者的理念、意志以及审核人员的素质和心态来决定。客户将冒很大的风险,把自己处于被动、不利的地位,完全没有争取自己权益的凭据和能力。以我过去近三十年的观察和经验,这类的安排,客户十之八九将会非常失望、不满,尤其得了重症状,谁仍有精神气力去与保险公司争执?本以为有了保险,可以高枕无忧,结果可能挨割啦。侥幸心理不可有,明理明智是上策。

  实际重症赔偿远少于所占福利额

  很多人不知道,实际领到的重症赔偿可能会远远少于重症所占用的福利额。例如得到重症后预支福利额10万元,但实际可以领到的赔偿金只有两三万元。理由?保险公司可能会说,你现在动用福利额10万元,但以你的病况来看,还可以活很多年,就打个折扣,只给你2万元(或现在给你2万元,但当作你已预领了10万元);若不喜欢,你可以现在不要,到死了后才让受益人领取没扣的金额。即是说这个重症的所谓福利,大多是稀释的,甚至可能是虚幻的,不实在。

  有些人以为,重症后得到一笔赔偿金,以后去世受益人仍可以领到全数的寿险投保额。例如本来投保50万元,动用了重症福利额10万元,去世后受益人仍领到50万元。这是特大的误解,因为预支的福利额将被扣掉。也有人不知道,去世后受益人实际能领到的寿险赔偿金不是投保额减去已打折扣的实支数,而是减去全额的虚浮的福利金。以上面的例子来说明,去世后的赔偿金不是48万元(50万元保额减去预先支出的2万元重症赔偿金),而只有40万元。有多少人知道,在得到重症后一年之内必需申报。例如诊断得某重症后身体状况仍不十分差,立即申请重症赔偿会被打个大折扣,待后来病情严重时想申请,但已过了申报期限。那时会不会气得病情更重?

  以为重症赔偿可以帮助解决医疗费用的人更需明白,若因经济困难而申请政府的医疗补助,那么有关当局就有可能强制当事人先将保单内的重症赔偿金领出来支付医疗费,用光后才找政府补助。然而,保单条文说若政府强迫你,我们就不给你。这样会不会造成僵局?一来投保人并没有从这保单得到所谓“重症有赔”的“好处”;另一方面,政府也可能说,你明明有重症赔偿金,保险公司不理你,却来找我(公家)要钱。结果当事人可能既得不到重症赔偿也得不到政府帮助。通常的保单,没有这些花样,当局就不能强迫先动用寿险的赔偿金,结果是当事人在受到政府的医疗补助后,仍能够留一笔较大的死亡赔偿金给家人或其他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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