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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介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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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险种。凡存放、座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保险人通常对以下家庭财产不予承保:

  1、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

  2、日常生活所需的日用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3、法律规定不容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毒品等;

  4、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5、保险人从风险管理的需要出发,声明不予承保的财产。

  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规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为预防灾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预防费用,保险人原则上不予赔偿;但对于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为防止灾害损失扩大,积极抢救、施救、保护保险标的而支出的费用,保险人将按约定负责提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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