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于保监会出台了涉及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和两全保险生存保险金首次返还时间的监管新要求,为积极应对监管要求的变化、满足销售队伍的需求,中国人寿在保持“福禄金尊”原有产品特色的基础上对产品责任配置进行适当的升级并研发了“福禄鑫尊”分红型两全产品。
“保小”更“保老”
如今,作为升级版的福禄鑫尊已经面市,其与福禄金尊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对生存类保险金添加增额领取和增效领取,提高生存利益,更加体现生存关怀。
此外,根据保险条款,福禄鑫尊的投保范围为28日以上至60周岁以下的居民,保险期间为终身,即被保险人可以一直领取生存利益至身故。福禄鑫尊的交费期间也较为灵活,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交。
福禄鑫尊的客户还可以自由选择55岁、60岁、65岁、70岁、75岁作为约定祝寿金的领取年龄,该年龄一经确定,通常在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作为一大特色,福禄鑫尊为被保险人提供“四金”,即红利金、祝寿金、生存金和身故保险金。
第一金为“红利金”,是指被保险人每年可以享受该产品的红利分配权。
第二金为“祝寿金”,即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若被保险人选择60岁领取祝寿金,就可以在60岁时,领回自己所交的全部保险费,实现保本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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