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以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其数额等于保险金额的180%,本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受益人要行使上述选择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低于50周岁(含50周岁);
(2)生存保险金受益人行使选择权的时间限定在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开始的30日内。如果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在此期间未行使选择权,则默认为放弃选择权。
如果被保险人满60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同时也是本合同“生存保险金”责任中规定的给付生存保险金之日,则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先按约定领取生存保险金,然后再决定是否执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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