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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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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状况,确定适当的保险额数。一般来讲,寿险的保险金额确定为一个人的年收入的 3 倍左右。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我们按保险金额的12%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见10.6)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您已交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①如被保险人身故发生在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费交费期间以内,则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下列两项中较大者:

  i.保险金额的2倍

  ii.您已交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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