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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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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范围广,老少皆可宜;三年一返还 收益节节高;约定返保费 领取更灵活;终身生存金 养老有所依;特别生存金 一片关爱心。
  保险利益如下:

  三年一返还收益节节高: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若张先生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4104元,第二次给付4924.8元,第三次给付5745.6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8208元,60周岁前领取生存保险金合计61560元,若选择生存金累积生息收益更高。

  约定返保费领取更灵活:

  张先生生存至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本公司返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25万元给付祝寿金;祝寿金领取年龄分为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和75周岁五种,张先生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保险合同的祝寿金领取年龄。

  终身生存金养老有所依:

  从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若张先生生存至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给付2736元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特别生存金一片关爱心: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若张先生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1000元特别生存金。

  返本还收益收益更给力:

  张先生在领取祝寿金(所交保费)后,若生存依然可以从公司领取生存保险金、享有红利分配权、拥有身故保障。

  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公司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5%;以后每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在上一次给付金额的基础上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增加,但每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最高不超过基本保险金额的30%。

  自保险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特别生存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合同年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2%给付特别生存金。

  三、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本公司按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祝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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