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孩子的未来精打细算,在教育储备金、婚嫁储备金之外,更有60岁满期保险金,让你的爱伴随孩子的一生。
具体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鸿宇两全保险
(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
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
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十七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十九周岁、二十周岁和二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教育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
给付婚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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