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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龙鸿运八八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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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君龙鸿运八八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当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时,保险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向祝寿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
  2.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导致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并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我们按其诊断确定全残时,以下三项中金额最高的一项给付“全残保险金”。

  (1)当年度保险金额;

  (2)现金价值;

  (3)已交的年交化保险费扣除生存保险金后的金额。

  第(3)项所称“已交的年交化保险费”,交费期内系指“年交化保险费”乘以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单年度数后所得的金额;交费期满后系指“年交化保险费”乘以交费期满当时的保单年度数后所得的金额。

  第(3)项所称“生存保险金”系指至被保险人身故事故发生时,各年度累积已领或应领的生存保险金。

  我们依约定给付“全残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3.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届满2个保单年度仍生存,且本合同仍属有效的,我们依基本保险金额乘以8%后所得的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但最高给付至被保险人年龄到达87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4.祝寿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时,我们按当年度保险金额向祝寿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与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文章来源:君龙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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