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教育金:
1.在孩子15周岁时,给付等于基本保险金额20%的高中教育金。
2.当孩子年满18,19,20,21周岁时,连续4年每年给付等于基本保险金额20%的大学教育年金。
3.在孩子22周岁时,给付等于基本保险金额30%的创业基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现金价值和已经交付的全部保费扣除已领取的教育金此三项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现金价值和已经交付的全部保费扣除已经领取的教育金此三项的最大值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产品特色
提供教育储蓄、保障和分红
高中教育金,大学教育金和创业金/深造金给付
兼顾身故保障
保障永久完全残疾
参与公司经营成果的红利分配,并有3种不同红利领取方式
最高2倍保险金额的自动可保权益,无需核保
130%总累计给付(来源:金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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