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保险人身故时/全残鉴定之日的保险合同现金价值净额;
(3)被保险人身故时/全残鉴定之日的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注:上述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的给付以被保险人生存为前提。
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
您的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可留存于我公司,按我公司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在您申请或保险合同终止时给付。您可随时申请领取部分或全部累积生存金余额,我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
分红
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红利是非保证的。
分红领取
现金领取:您可以现金方式领取所分得的红利。
累积生息:您可以将红利留存于我公司,按我们当年年初公布的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如果您在投保时没有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红利领取方式变更
您每年可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一次,您的申请经我公司审核同意并在保险合同上批注后即可生效。
保单借款
在交费2年且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满2年后,您可以将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80%向我公司申请保单质押借款,用于一时周转,缓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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