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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阳光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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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阳光人寿阳光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在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当时现金价值的80%,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

  产品名称:阳光人寿阳光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类型:养老险

  适用客户:0(30天)至60周岁,交费期满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产品提供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利益:

  1、生存保险金=每年返还基本保额的10%

  2、特别生存保险金=每十年返还基本保额的18%

  3、满期保险金=75周岁返还全部已交保费,也可选择延期至106周岁

  4、一般身故保险金=全部保费

  5、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min(3倍已交保费,300万+已交保费)

  6、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min(5倍已交保费,500万+已交保费)

  7、产品合同在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当时现金价值的80%,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

  案例演示:张女士30岁,购买阳光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10年交费,每年交费10万元,保险利益演示如下:

  1、张女士每年可领取生存金14770元,同时每10年额外领取特别生存金26586元,75岁满期时累计生存金(含利息)1572187.5元;并返还满期金1000000元及红利。

  2、若张女士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最高给付1000000元以及累积红利;

  3、若张女士因水陆公交意外身故,保险公司最高给付3000000元以及累积红利;

  4、若张女士因航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最高给付5000000万以及累计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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