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演示:
10年共交费248800元基本保额100000元
满期共领回428000元+50年红利:
1.其中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额8%8000*16=128000元
2.80周岁满期领回祝寿金300000元
12种重大疾病保障:合同生效日一年后(意外受害除外),因患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按基本保额300%给付,附加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1.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给付,合同终止
2.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或者意外受害身故,按基本保额300%30万给付
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80周岁满期一次性领回祝寿金,按基本保额300%30万给付。
还分享中国人寿50年每年红利。
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一、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三、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七.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八.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九.瘫痪——永久完全
十.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十一.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十二.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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