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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障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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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4年1月1日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将根据新的评定标准执行,意外险伤残理赔范围大幅扩大。近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执行了14年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同时废止。新发布的标准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新标准:保障扩容

  提升保险消费者保障权益

  终于,在一片呼吁声中,6月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对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进行了大幅扩展,该标准也将成为意外险领域残疾给付的新行业标准。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以扩大原标准的残疾项目覆盖范围、提高消费者保障程度为方向,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标准》,合理确定扩项后的保障范围,以促进意外险业务平稳发展。

  在覆盖范围方面,新标准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眼耳、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运动、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8大门类。新增了对心脏、肺、肝、脾、胃、胰等胸腹脏器和肠结构损伤的20余种残疾状态条目;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烧伤等皮肤残疾也纳入了保障范围。

  此外,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新标准由原来的7个等级34项增至10个等级281项。特别是新增加了原标准未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100余项,将大幅增加对保险消费者的残疾保障程度。

  该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对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较原标准有了大幅扩展,将提高保险业意外险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提升保险消费者权益。同时,新标准在伤残分类、残情条目以及保障覆盖范围上均处于世界同业标准的先进水平,对国内意外险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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