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遭遇:
保单上被保险人不是自己
2月15日,身为律师的朱先生准备从宣威老家乘汽车返回昆明。
当天下午两点,朱先生在宣威市南部客运站买到两张下午6点20分从宣威出发到昆明的车票,每张票价75元,附加的乘车人身意外伤害险为两元。
朱先生在整理车票时发现,这份“乘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上,被保险人和证件号码写的却不是他的名字和证件号码,而是一位名叫“吕树美”的人。
“买票时,售票员根本没向我要过身份证。”“万一出点什么事,保险受益人岂不全是‘吕树美’,这份保险对我岂不是起不到任何作用。”带着这些疑虑,朱先生又看了其他乘客的保单,名字同样为“吕树美”。
职业感驱使朱先生去售票窗口询问,“可售票员的回答却是‘没事’,见后面有长长的购票大军,我也没过多纠缠便离开了。
朱先生建议,相关部门应彻查此事。昨天,因联系不上宣威市南部客运站,记者将情况反映给宣威市委宣传部,“谢谢你们,我们会对此事进行调查。”一名工作人员回复。
业内人士:
部分车站存在操作不规范的现象
对于朱先生的遭遇,一位曾在长途汽车站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介绍,以前长途汽车的追加保险都是那种手撕票式的保险单,保险凭证上没有乘客的任何可以确定身份的信息,也没有乘客乘车的时间和乘坐的车次信息;此外,保险单上没有加盖日戳,也没有任何与车票相关联的信息,更没有订立合同的日期,是随机销售给任何一个班次和车次的乘客的,保险公司没有留存乘客的任何个人信息。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