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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枝江连续两次调整医疗生育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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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湖北枝江市人社局制定出台了《枝江市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暂行办法》和《枝江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大疾病医疗补助办法》,连续两次调整医疗生育保险政策。

[摘要]近期,湖北枝江市人社局制定出台了《枝江市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暂行办法》和《枝江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大疾病医疗补助办法》,连续两次调整医疗生育保险政策。

根据《办法》规定,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整内容包括住院封顶线标准、乙类药品报销比例、单病种定额包干结算统筹支付比例的上调、严重慢性疾病门诊病种的增加、参保城镇居民住院分娩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等几十项。

同时,该市创新建立特大疾病医疗补助办法。一个年度内医疗费总额分别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倍以上的参保人员。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后,再按自付部分医疗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城镇职工和居民一个年度最高补助额度可分别达到20万元、15万元。

在今年枝江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要求调整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通过调查摸底,广泛征求参保人员的意见,调整了生育保险政策,让广大市民能最大程度享受到医保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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