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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仅限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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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本报《4月1日起 居民生娃娃不多缴一分钱至少多报700元》一稿见报后,引起了许多市民的关注,本报热线962211接到许多热心市民的来电。

[摘要]:昨日,本报《4月1日起 居民生娃娃不多缴一分钱至少多报700元》一稿见报后,引起了许多市民的关注,本报热线962211接到许多热心市民的来电。

就相关问题咨询了做客本报的市医保局工伤生育处负责人。许多市民询问,如果丈夫参加了生育保险,而妻子没有参加,是否能够享受政策。医保局负责人明确表示:不能。

打进热线的陈小姐称,她是一名准妈妈,由于刚刚从外地到成都,因此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是她丈夫参加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知道这种情况下,生育有没有补助?

“不能。”该负责人明确表示,陈小姐的情况不符合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政策与城镇职工的政策不太一样。”该负责人称,如果妻子没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丈夫参加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妻子生育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是,夫妻双方都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只能享受一次保险待遇。而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待遇享受对象,仅限本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育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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