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标准出台在即 药价过高将不予报销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延迟一年多后,国家“医保支付标准”政策再次胎动。11月底,悬而未决的医保支付标准结束意见征求,文件即将出台。
医保支付方式则有按项目支付、总额预付、按病种支付等方式。无论哪种方式,前提条件都是在总额控制下,逐步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原来的医保控费是人工化,由专家审核、单据抽查,有问题了就扣费,这种方式带来了一些问题,如腐败。”上官永强总结,目前主要存在恶意套保、违规、过度医疗三大问题。
在2011年、2012年,《关于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两个文件相继出台,提出要在总额控制基础上,结合门诊统筹探索按人头付费,结合住院门诊大病的保障探索按病种付费,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据悉,目前全国85%的统筹地区开展了付费总额控制,并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中管理。超过70%的统筹地区开展了按病种付费,35%的统筹地区开展按服务单元付费,主要是按床日付费,24%的统筹地区开展了按人头付费的探索。
“医保改革第二个层次是一个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去年医保增速降到4%至5%。应引进商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不足,基本医保要回归到公益性、保基本。”上官永强说。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医保支付标准与目前全面推进的药品零差率等政策存在冲突,“这一政策(医保支付标准)或将颠覆药品零差率等政策。将令医院感觉无所适从。”该专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