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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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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市人社局获悉,《邢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整合,在全省率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大学生普通门诊包干费用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划拨,委托各高校包干使用,负责大学生的各类门诊费用,超支不补,结余下年度继续使用。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30万元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消费水平、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能力、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每年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一定标准划出作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承办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切实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居民享受医保目录范围更宽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按照《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的规定,结合《河北省新农合药品及诊疗目录》执行。使参保居民享受的医保目录范围更加扩宽。
 
  2016年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
 
  2016年参保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420元。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及财政补助调整机制,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参保补助标准按当年国家政策公布标准执行。按照财政补助分级承担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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