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单靠改变计算标准,似乎并没有多少可行的办法。而且必须看到,社保缴费的确有必要随着平均工资的上升而水涨船高,因为工资上涨意味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要求的提高,只有提高社保缴费,才足以确保全社会的保障水平在未来不降低。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目标是,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但只有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了,社保“空账运行”等危机缓解了,社保费率才有降低的空间。
当然,社保制度的改进能够缓解一些问题。政府、企业、职工等三方的缴费责任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平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增加财政对社保资金的投入,政府的投入可以起到收入分配作用,对冲对低收入者的冲击。同时,需要继续改革社保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明确社保缴费的产权属性,从而提高对个人缴费的激励性,这既可以提高社保制度的公信力,也可以扩大社保覆盖面,增强保障水平。当前社保关系的流动性差也对低收入者造成了过大伤害,因为低收入者的工作稳定性较差。所以,社保的统筹水平需要提高,结束目前的碎片化状态,让社保关系可以更灵活地随着劳动者的流动而转移。最后的效果应该是,社保要让民众在心理上感觉为一种福利,而现在很多人觉得社保是负担。
虽然这些改进能缓解问题,但根本的出路仍然是,让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呈现均衡的提高,收入差距得到缩小,分配平衡状态得到改善。虽然这看起来像是在说一个“大而无当”的道理,然而残酷的事实是,除非出现这样的情况,否则低收入者承担过大冲击的问题,很难单通过技术性的调整得到改善。
其实我们还可以跳出社保的框架来看待这个问题。计算社保缴费基数所依据的平均工资,其实只是反映社会整体状况的一个指标。无论这个指标如何计算,在收入分配差距比较大的情况下,只要收入上涨,高收入者就会拉高房价、物价,以及整体的生活水准等,从而给低收入者造成越来越大的生活压力,这是贫富差距悬殊所必然会导致的难题。这个难题在社保缴费方面的反映,只不过是其具体表现之一而已。因此,通过全方位的改革来缩小贫富差距,才是最根本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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