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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将上调3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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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上了解到,自2015年7月1日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3715元/月调整为4060元/月。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上了解到,自2015年7月1日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3715元/月调整为4060元/月。

  具体到每个月如何调整?

  据悉,目前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分为两个档次,分别为缴费基数的6。8%和10%,缴费基数为上年沈阳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6。8%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每月缴费标准由原来的252。62元/月调整为276。08元/月,按10%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每月缴费标准由原来的371。5元/月调整为406元/月。上调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者每月至少多缴23。46元,最多多缴34。5元。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参照当期执行标准,其中缴费比例为6。8%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不建立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后,从当月起建立个人账户。已按10%比例缴费的,也可自愿选择将缴费比例变更为6。8%。此外,提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须在每月20日前将医疗保险费按时、足额存入指定缴费卡内,否则将影响其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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