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原新农合参保者更换居民医保证 无需缴纳更换费用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1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市700多万名城乡居民享受统一的医疗保险待遇。

  1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市700多万名城乡居民享受统一的医疗保险待遇。7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得知,从1月1日起,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者的新农村合作医疗证需换成居民医疗保险证。这意味着,即日起,我市600多万原新农合参保者持有的新农村合作医疗证,需换成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证,参保人无需缴纳任何更换费用。

  原新农村合作医疗证类似于户口本,一家人的参保信息均在同一个医疗证上,没有个人照片,而且各个县市区不统一。昨日,据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科长马国善介绍,更换成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证后,参保者的个人信息更加详细,每一个参保人都有一个专属的居民医疗保险证,上面不仅张贴个人照片,还需填写姓名、出生年月和居民医保证号等个人详细信息。就医时,持证就医更加方便。

  未办理更换手续的参保者尽快去街道、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办理居民医疗保险证的相关手续,办理时须携带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和个人身份证。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