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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新医保修改法》有两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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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越南《新医保修改法》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与2008年修订的《医保法》相比,修改法有两大变化,一是异地门诊就诊不再享受医保报销;二是治疗癌症的4类药品医保报销比例下降,从原来的全额报销降至50%,其中三类药品是治疗肝癌、肺癌的常用药品。

  越南《投资法》3月4日报道,越南《新医保修改法》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与2008年修订的《医保法》相比,修改法有两大变化,一是异地门诊就诊不再享受医保报销;二是治疗癌症的4类药品医保报销比例下降,从原来的全额报销降至50%,其中三类药品是治疗肝癌、肺癌的常用药品。

  报道称,新修改法实施两个月以来,异地就诊人数并未减少,原因是医保报销扩大了范围。比如,部分慢性病治疗通过申请,异地就诊也可报销。此外,治疗癌症的药品已从原来的57类增加至74类,因此,降低报销上述4类药品的报销比例不会影响癌症治疗。

  报道称,截至2014年,越南全国有6480万人参加医保,约占全国总人口的71%,比2009年增加1150万人。2014年,越南全国医保营收约26亿美元,比2009年增加4.3倍。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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