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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全面调整医疗保险缴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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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由“双基数”的终身制缴费办法改为“单基数”的年限制缴费办法。为什么进行缴费政策的调整?它将给职工就医及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哪些影响?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由“双基数”的终身制缴费办法改为“单基数”的年限制缴费办法。为什么进行缴费政策的调整?它将给职工就医及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哪些影响?

  我市职工医保自2001年启动实施以来,共有153。8万名职工参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15万,参保人数众多,医保缴费一直实行双基数征缴办法。双基数征缴,对化解医保启动初期基金积累不足风险,促进参保扩面,提高待遇水平,推动全市职工医保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究竟什么是双基数和单基数的缴费办法呢,相信大多数人都不太清楚,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蒋耀光给我们做了详细解读:【什么叫“双基数”?它是一种“终身制”缴费办法,就是参保单位不仅为在职职工缴纳医保费,而且在职工退休后继续为其缴纳医保费;“单基数”征缴是一种“年限制”缴费办法,所有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满足我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后,均不再缴纳医保费,照常享受医保待遇。】

  随着国家对民生工作的重视,特别是《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设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实施“单基数”征缴被我市提上了议事日程,也因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蒋耀光:【调整职工医保缴费政策是回应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的具体体现。可有效减轻参保群众的经济负担,实现人民群众“在年老多病、收入减少的情况下不缴费、享医保”的愿望,调整职工医保缴费政策是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改革职工医保“双基数”缴费政策,实施“单基数”征缴,企业不再为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费,将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为企业转型升级助力减压。】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市人社局对国内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省市缴费年限政策进行了调查和整理汇总,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省市最低缴费年限均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那么男职工缴满30年,女职工缴满25年,是不是就一定不再缴费了呢?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处长王琦表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才能享受不缴费政策【第一个条件是已参保;第二个条件是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第三个条件是男满30年,女满25年;第四个条件是最低实际缴费年限满不低于15年。】

  这一制度设计充分遵循了“公平”原则。即不论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是企业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均执行一致的最低缴费年限政策,不因参保单位不同、参保人身份不同享受不一样的医保政策;同时也体现了对老职工的照顾。我市的最低缴费年限政策分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我市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或工作年限。设定视同缴费年限就是用“老职工”的“工龄”抵减一部分医保费,是对“老职工”实施的一种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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