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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居民医保2014年度参保办理15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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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指市区非农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入学的未成年人。宁波市农业户籍人口中的被征地人员、土地流转人员可按上述4类人员分类,由个人选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宁波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进入了第7个年头,2013年度参保率达到了97%以上。本月开始,宁波市各地陆续开展居民和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其中宁波市区(指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高新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范围内)各类居民和学生的参保缴费将于5月15日开始。为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居民和学生家长及时办理参保(续保)手续。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要缴多少钱?

  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各类居民---

  指市区非农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入学的未成年人。宁波市农业户籍人口中的被征地人员、土地流转人员可按上述4类人员分类,由个人选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第二类是各类学生---

  指市区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技校、中学(含职业中学)、小学在册就读的学生,对各类学生不限户籍,但不包括在职就读的学生。

  宁波市户籍的二级及以上残疾人、低保对象、社会扶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可享受财政全额补助,以参保(续保)缴费期内身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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