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结算方式
其他缴费单位的结算方式与企业缴费单位相同。
3.结算公式
参保险种单位、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3年月缴费基数一对应月预缴基数)×对应险种单位、个人缴费比例]
各险种缴费比例按规定执行。
4.关于事业单位及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保费差的调整事宜另行通知。
四、结算清单查询方式
用人单位可凭单位介绍信根据参保隶属关系,到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查询社会保险费结算清单。已办理劳动保障网上认证的用人单位,可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lss.gov.cn查询社会保险费结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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