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保障对象: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
资金来源: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保障标准: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保障水平: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承办方式:政府部门确定报销等政策,通过招标选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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