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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参保人不缴费即停止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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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明年元旦起,我市将实施新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昨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曾思克一行做客民心桥,对新政策进行解读。据透露,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广东省内医保参保人有望实现直接刷卡记账的异地就医方式。

  根据新医保办法,明年起在本市办理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手续的退休人员,其医疗保险不再由养老保险基金缴费,而实行满足一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条件后免费享受待遇。缴费年限实行逐步过渡的方式,即从明年起,本市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10年、累计缴费年限15年,退休后可免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通过10年过渡,到2024年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5年及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达15年的,退休后可免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应继续缴费至规定的年限。

  那么,如果50岁不到退休年龄前在深圳的医保缴费就可达25年,是否可以不缴费就能享受医保待遇?对此,市社保局综合处处长黄险峰强调,满足25年的缴费年限就可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仅限于退休人员,也就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养老手续的参保人。在职的参保人必须在参保的状况下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就停止参保,这个月不缴费下个月就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周先生是非深圳户籍,一直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他关心自己退休后能否享受综合医保待遇。对此,黄险峰解释,按照目前的政策,户籍人员只能参加综合医保,退休的时候同样享受综合医保待遇;但是非户籍参保人,无论是参加综合医保还是住院医保,退休后只能享受住院医保待遇。但是新医保对此进行修改,规定参保人停止缴费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形式与其缴纳医疗保险形式的年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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