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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医保卡报销常见误区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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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不少市民通过微信、微博了解到一个“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法”,提醒大家在使用医保过程中有些事情是要特别留意的,否则就会吃哑巴亏!

  最近,不少市民通过微信、微博了解到一个“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法”,提醒大家在使用医保过程中有些事情是要特别留意的,否则就会吃哑巴亏!其中提到,“出院时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的费用”、“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超出部分可享受60%报销”等说法,那么,这些说法可靠吗?

  记者采访了昆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医保政策不尽相同,网上这些说法可能是针对其他地方来说的,但就昆明而言,不管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还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医院就医,出院后的医疗保险都是按照相关标准给予报销。

  误读一:出院时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的费用

  正确解读:医疗保险是对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报销,超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己承担。参保人员住院时,必须负担基本医疗范围内的住院起付线费用和起付线以上个人按比例负担的费用,这时医保卡中的钱可用于支付这些费用。参保人员有病住院了,在出院结账时就可以用您医保卡中的钱支付住院期间应该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如果住院前您的医保卡中的钱已全部花光,那么以上费用就必须用现金支付了。

  医保政策规定:医院在给患者使用超范围诊疗时,应提前告知参保人,并需签字同意。参保人在住院时应监督医疗机构,尽量少用超范围的诊疗项目,这样可以降低参保人的个人自付比例,减轻个人医疗费负担。

  目前,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在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1%、88%、85%;退休职工在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92%、8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费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根据测算,2013年昆明市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医保为83%左右,城乡居民医保为7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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