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武汉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全年最高可报销30万元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武汉市正式公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农合参保人员,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后,个人支付部分超出8000元的,可再次报销50%-70%,全年最多可报销30万元。

  昨日,武汉市正式公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农合参保人员,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后,个人支付部分超出8000元的,可再次报销50%-70%,全年最多可报销30万元。

  方案规定,一个保险年度内,“两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支付超出8000元部分实行分段报销:超出8000元—30000元的,报销50%;超出30000元—50000元的,报销60%;超出50000元以上的,报销70%。

  10月起,武汉市大病保险将配属到定点医保机构终端,城乡居民就医时可享受“一站式”报销。10月份以前,今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就医费用,也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居民可准备好相关凭证,等候有关部门的办理通知。

  据悉,大病保险由人社部门与卫生部门招标选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保险费用城镇居民人均27元,农村居民人均24元,分别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支付。基金不足时再考虑调整参保统筹标准。

  武汉市卫计委医保办称,大病保险实行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患者,合规报销比例将由原来的70%和75%升至85%以上,报销上限也提升3倍。有望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