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标准提高10元
广州2008年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当年广州居民医保能维持基金收支平衡,并且略有结余,但是,由于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参保人数未达到预期规模等原因,居民医保基金从2009年起出现缺口,截至2010居民医保年度基金累计缺口1.32亿元。
昨日审议通过的三大措施,包括1.32亿元的缺口全部由政府兜底。以及提高2012居民医保年度政府资助标准。2012居民医保年度,广州市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的各级政府资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30元提高至240元。同时,还将设立居民医保扩面专项工作经费,市财政将按3元/人?年的标准、区(县级市)财政按不低于此标准安排医保经办和扩面工作经费,并纳入每年部门预算。
据介绍,2008年实施以来,政府不断加大对居民医保的投入,财政资助占居民医保基金总筹资额从2008年的44%提高到2010年的61%。补贴居民医保年度基金累计缺口后,财政资助占总筹资比已达63%,2012居民医保年度将提高到67%以上。
政府投入、个人提高标准实现收支平衡
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在2008年尚有4467万元的结余。从2008年居民医保实施以来,基金收入的增长仅限于扩大医保参保面,缴费标准并未上涨;而实际的基金支出,则从2009年开始逐步上升,尤其是2010年,医保政策的一系列调整,导致医保基金支出压力陡增。
至2012年7月广州共有773万人次参保人享受了居民医保待遇,居民医保金年最高报销额度从2008年的8万元提升至目前的18万元;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政策内实际报销比例,也从2008年的67%提高至77%,制度实施以来居民医保基金累计支付达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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