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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重庆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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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庆市将尽快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年内实现与琼黔川部分城市异地联网结算。大病医保报销不低于50%不另外缴费,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有望定额划入,异地结算年内与琼黔川部分城市联网。

  市政府《关于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报告》称,重庆将尽快出台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老百姓不另外缴费,参保人员住院自付费用超过一定数额以上的,将获得不低于50%的费用报销。

  大病医保报销不低于50%不另外缴费

  现状:虽然医保不断提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水平,近3年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出每年增长均在30%以上,但受医疗费用过快上涨、药品和诊疗项目增加、就医人次增加等因素影响,市民对提高医保报销水平带来的好处体会并不明显,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还未建立大病保险制度,仍然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报告:尽快出台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拟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安排一定数额资金建立大病保险,老百姓不另外缴费,通过政府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对参保人员住院自付费用超过一定数额的,由大病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50%的标准给予补偿。

  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有望定额划入

  现状:在重庆,部分退休人员因单位缴费水平不一致或无单位,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差异较大。

  报告:研究建立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定额划入办法,每月向老人的医保划入一定额度的费用,这样可以解决多数老人的基本医疗需求,解决退休人员因单位效益不同而划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不一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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