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我市在原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部分支付门诊大额疾病医疗费30个病种的基础上,再增加5个疾病病种。
原先,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一共开展30种门诊慢性病,其中有23种为门诊慢性病定额病种,有7种为门诊慢性病特定病种。职工医保患者在医院门诊购药或做相应检查治疗时只需按比例支付自付部分即可,居民医保患者在首诊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市人社部门近期出台了《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门诊大额疾病费用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门诊大额疾病费用进行了调整、在原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部分支付门诊大额疾病医疗费30个病种的基础上,再增加5个疾病病种。即:干燥综合征、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冠心病未行支架术或搭桥术、青光眼、情感性精神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