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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社保年度养老保险、医保缴费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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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5日,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方网站对外刊登《转发省人社厅 省地税局关于公布2012社会保险年度执行的广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意见,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2013年社会保险年度(2013年7月-2014年6月)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按照粤人社函〔2013〕2185号文公布的有关数据,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15元。因此,2013年社会保险年度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529元,上限为12645元。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2013年社会保险年度(2013年7月-2014年6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上限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因此,2013年社会保险年度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264元,上限为8490元。

  2013年社会保险年度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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