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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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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在提高财政补助的同时,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个人缴费不低于50元,困难地区可两年内到位。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

  今年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在提高财政补助的同时,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个人缴费不低于50元,困难地区可两年内到位。

  据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将2012年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按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元、10元、20元,即40元、170元、300元。2013年一档个人缴费提高到50元,二档、三档个人缴费不变。

  与此同时,我区将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三级医疗机构在原有基础上各档次提高5%、二级医疗机构各档次提高10%、一级医疗机构各档次提高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二档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三档由12万元提高到14万元。

  在住院起付标准上,提高50元,调整后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基本达到70%,山区一级医疗机构最高达95%,一档全区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统一为85%。为确保各市政策平稳过渡,基金收支平衡不出险,规定各市结合实际,可在自治区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将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浮动5%-10%,住院起付标准可以适当调整。

  由于今年国家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为让参保居民尽快得到实惠,自治区要求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调整方案,从9月1日起执行新的待遇标准。(记者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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