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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合作医保将由人社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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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大医保整合在一个部门后,也将使城乡医保统筹变得更为通畅。“推进城乡医保统筹,应该由人社部来做,还是卫生部门来做?归口到一个部门后,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
   3月28日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整合。
 
  目前,三大医保分别由两个部门进行管理。先后于1998年和2007年建立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目前由人社部统管;2003年启动的新农合,则由原来的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管。由于分属不同部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筹资水平、保障水平等方面都存在差异,这种以城乡二元结构为基础的医保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明显。部门分治,容易形成资源竞争,导致重复参保的情况出现,造成财政补贴浪费。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的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
 
  至于进行整合后,三大医保管理应该由人社部还是卫生部门负责?虽然此前坊间讨论颇多,但目前官方仍未有公布。
 
  朱恒鹏认为,较大的可能应该是将新农合并入,交由人社部管理。他注意到,在这次的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已没有了新农合的职能。“卫生部门一方面管医疗服务,一方面管钱,很难说好与坏,由人社部来管,至少是第三方”。他表示,将三大医保归入人社部,形成第三方的购买和付费,可以对医疗服务起到制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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