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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小病住院”大病互助险不再报销“门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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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病种定额结算的,今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保险标准也按病种定额结算办法规定的标准结算。目前具体标准还在研究制定中,具体病种也将在不久出台的政策中予以明确。

  在去年政策执行时,对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参保人员续接缴费没有明确。调整后明确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住院统筹方式继续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在4个月内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同时自愿接续大病互助险的,应一次性补足当年度需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补缴后连续享受大病互助险待遇。一次性补缴费用为:以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1%的缴费率确定的月缴费标准,乘以当年度余下月数。

  决策背后

  部分患者“恶意”住院床位吃紧

  为了向参保人员详细介绍政策调整完善的背景,解读完善政策后为参保人员将带来哪些好处,成都市医保局在发布政策前组织媒体深入社区卫生中心、医院,了解了政策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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