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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改革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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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规定,单位未按时缴纳医保最高罚3倍;异地就医可获医保报销,因传染病流行、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重伤病员抢救的医疗费用,由各级政府给予补助。

  单位未按时缴纳医保最高罚3倍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学校未按照规定为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或者在校学生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医疗保险费责任的,或者学校未按照规定履行代收代缴在校学生社会医疗保险费责任的;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导致职工或者在校学生不能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或者学校按照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支付职工或者在校学生的医疗费用;逾期不改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处涉及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待遇范围:异地就医可获医保报销

  在待遇范围方面,条例指出,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建立个人医疗账户,并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待遇;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只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待遇。参保人员因疾病、意外事故按规定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待遇。按规定,因传染病流行、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重伤病员抢救的医疗费用,由各级政府给予补助。

  不过,用人单位和个人欠缴社会医疗保险费,将停止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但在三个月内补缴欠缴费用、利息和滞纳金的,给予计算缴费年限,并可按规定给予追溯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超过三个月补缴的,给予计算缴费年限,不予追溯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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