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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乡社会医疗保险住院报销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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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跨区县就医也很方便了,全市实行统一管理办法

  “统筹后,参保人跨区县就医更方便。”该负责人介绍,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执行相同的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实行统一的就医管理办法。

  “参保人员在参保所在区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主选择,不受转诊转院限制。”该负责人称,这将给工作地和居住地不一致的参保人员带来很大便利。

  同时,为了规范和合理引导就医流向,在市内非参保所在区县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报经参保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区县指定的机构同意;对未申报或未同意的,其住院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在市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与定点服务机构结算,属于自付的费用,个人自理;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服务机构结算。

  哪些人可参加这种医保?

  这三类人群属于参保范围---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不含户籍未转的高校参保大学生);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统称在渝高校大学生);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独立参保)。

  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未成年人待遇;不选择独立参保,可随其参保母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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