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聚焦扩大参保范围、提高待遇水平和抓好民生政策储备三个重点,努力实现医疗保障的高水平提升。同时,企退人员养老金连年上涨,实现了哈尔滨市市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业有所就。
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保
为实现“人人享有医保”的目标,哈尔滨市不断加大政策制定和调整力度,并陆续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在校大学生等纳入医保范围。同时,将破产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疗统筹范围,通过“政府补贴为主、个人缴费为辅、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相应住院医疗统筹待遇”的参保方式,解决了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此外,还锁定其他未参保人员、无稳定劳动关系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等重点人群,加大扩面力度,通过增强政策弹性,给予各类人群以自主性与选择性,力争实现应保尽保。
城镇居民医保补助增两倍
每人每年的医保补助从80元涨至240元是一个过程,是人社部门不断实施社保惠民政策的过程。通过落实“无障碍”参保理念,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由医改启动初期的“体制内”扩展到各类参保群体,初步实现了“伴随一生无间断,职工居民可选择,在职退休有安排,特困群体得保障”的政策性目标。截至今年6月末,哈尔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达362.9万人(职工214万人,居民148.9万人)。
哈尔滨市还逐步加大对低保、重残等困难群体财政补贴额度,实现了低保、重残群体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全额补贴。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政府补助标准,由居民医保启动初期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至240元。建立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贴制度,对患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的患者给予适当补贴,进一步减轻了慢性病患者的个人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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