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总额控制后可能出现推诿拒收病人、降低服务标准、虚报服务量等行为。人社部对此强制要求医疗服务数量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协议约定适当扣减质量保证金。
各地也要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违约、违规医疗行为的查处力度。
举措4:推进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
开展总额控制的同时,今后各地还要推进按人头、按病种等付费方式改革,因地制宜选择与当地医疗保险和卫生管理现状相匹配的付费方式。
北京落点: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针对北京市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方面,市人社局方面透露,北京市于2011年7月起对医保基金实行了预算管理,对各个定点医疗机构下达了总额管理指标。
本市此前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以本市当年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为基础,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不同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承担的服务量等因素,分级确定医保费用总额管理指标,控制医保费用不合理增长。
据介绍,实行总额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新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调动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的积极性,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和不合理增长,减少过度服务,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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