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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医保中心公布惠民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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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职工医保急诊门诊报销有变化、居民医保急诊门诊可报销、未成年人白血病等疾病报销操作办法公布……11月4日,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公布惠民新规,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医保)有关医保报销待遇进行补充说明。

  5种情形急诊费报销情况不同

  太原市有143万人参加职工医保、77万人参加居民医保,两者相加参保人数达220万。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以上参保人员,急诊就医后转住院继续治疗的,急诊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一并进入医保网络实时报销,同时,个人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太原市医保中心此次针对急诊门诊费用的报销出台补充说明明确,具体报销时,因就诊医院不同而有所不同。其中,对于居民医保而言,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急诊门诊费首次实现报销。

  【1.急诊、住院在同一定点医院】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危、急、重病在同一医保定点医院急诊门诊抢救后转住院继续治疗的,急诊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通过信息网络实时结算。

  【2.急诊、住院在同一非定点医院】如果急诊、转住院都在同一非医保定点医院进行,职工医保急诊门诊费用不予报销。而对于居民医保而言,报销时由各县(市、区)城镇医保中心审核确认急诊就医与住院治疗为同一病种的,急诊门诊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一并计算,医保报销50%,个人自付50%。

  【3.只急诊未住院继续治疗】参保人员急诊门诊就医后,没有转住院继续治疗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都不报销急诊门诊费用。

  【4.急诊后转其他医院住院】参保人员急诊门诊就医后,转往其他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的,职工医保在发生急诊费用的定点医院报销,医保报销70%,个人自付30%。此种情况下,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5.急诊后死亡】参保人员因危、急、重病在医保定点医院急诊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医保在发生急诊费用的定点医院报销,医保报销70%,个人自付30%;居民医保急诊门诊费用由各县(市、区)城镇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后,医保报销50%,个人自付50%。

  各种报销详规瞧仔细

  【1.两次报销比例达医保政策内费用的80%】太原市人社局规定,凡参加居民医保的未成年人、大学生、新生儿患有6种重大疾病的,一个医疗年度内医疗费用报销不设最高限额。这些重大疾病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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