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浙江省农村医疗保险政策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经济政策的调整,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分配方式、社会服务体系和财政体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需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功能有所削弱由于城乡差距的拉大,农民收入的相对下降,而其医疗保障水平幅度下降,农民的医疗消费在收入有限的情况下受到抑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工作正在试点推进。以保障农民健康为根本宗旨,通过合作医疗制度共同筹集、合理分配和使用合作医疗基金,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3.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机制

  目前,我省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着筹集资金数额少,集体与政府补助不足的问题,难以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因此,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筹资机制。应采取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支持的办法。应注意将我省的经济困难户也纳入到社会保险范围内。

  4.防范医方和患方的道德风险

  应当在不断总结经验及科学计算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比较合理,并且相对稳定的报销比例来避免道德风险。各市县乡政府所制定的地方性规章应当加以确定,以保证其相对稳定性。

  5.建立解决农村医疗人才缺乏的长效机制

  人才问题是制约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瓶颈,农民看病最讲究实惠,最大的愿望是就医方便,少花钱,治好病。然而,这种要求与现实条件下我们所能提供的服务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关键是缺乏能够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