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需要变更首选定点医疗机构的
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由单位劳资人员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领取变更表格,需要变更的参保人员本人填写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并将个人变更申请等证明材料交给单位劳资人员后,再由单位劳资人员汇总,统一将变更表格交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及单位破产或没有单位的退休人员:由本人将个人变更申请等证明材料交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当场领取表格并填写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城镇居民参保人员需变更首选定点医疗机构的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IC卡及个人变更申请等证明材料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领取变更表格,并填写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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