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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何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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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统筹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核准的一系列细则,广州市劳保局以作出了规定,包括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及程序等等,方便参保人核准,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摘要】关于统筹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核准的一系列细则,广州市劳保局以作出了规定,包括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及程序等等,方便参保人核准,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在线办理: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

办事依据:1、《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

2、《关于印发〈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零星医疗费审核报销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劳社医〔2002〕7号)。

办理条件:参保人患病急诊或抢救,以及因病情特殊需要,在本统筹地区内的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急诊留观或住院的。

办理程序:参保人患病急诊或抢救,以及因病情特殊需要,在本统筹地区内的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急诊留观或住院的,凭医保卡、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到市医保中心补办申请手续,填写《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表》。

经市医保中心核准后,其在审批有效期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零星医疗费有关手续办理报销。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即时办理。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医保卡、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身份证备查。

申请书(表格)名称:《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表》。

联系电话:87667731

办公地址:广州市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4楼服务厅。

受理窗口:7号窗。

投诉电话:87667731

投诉处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医疗业务无需到梅东路的市医保中心,只要就近到各区的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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